一般情況下,搶劫過程中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包括過失)的,是結(jié)果加重犯的情形,應(yīng)當在十年以上至死刑幅度內(nèi)量刑。如果搶劫過后有殺人滅口行為,這是數(shù)罪并罰的,具體量刑得根據(jù)搶劫罪和故意殺人罪綜合認定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gòu)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shù)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zāi)、救濟物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