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感情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可以離的,不過要為孩子想想,孩子小,一般法院會酌情判給女方撫養(yǎng)。能不能離婚或者是想離婚,需要根據(jù)男女雙方的具體情況來看,看選擇哪種離婚方式,看你們之間是否存在可以判離婚的情形等。離婚有兩種方式選擇,一種方式是雙方協(xié)議離婚,協(xié)商好雙方一起去民政局辦理相關離婚手續(xù),這種情況是男女雙方都同意離婚;另一種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訴訟離婚,這種情況適用于一方不同意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根據(jù)男女雙方之間的情況來判定的,主要是判定雙方之間是否存在家暴、遺棄、虐待、吸毒、賭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難以治愈的身體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會根據(jù)雙方的情況來判定。如果男女雙方之間不存在以上訴訟離婚中視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那么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一般不會判決男女雙方離婚,需要男女雙方第二次訴訟時法院才會判決男女雙方離婚,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時間是第一次判決生效后的六個月后。當然在這個期間男女雙方是可以隨時協(xié)議離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