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條件協(xié)議是指第三人在合同中特別約定一定條件,以條件是否成就作為合同效力的發(fā)生或消滅的根據(jù)。《民法典》規(guī)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jù)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2、法律依據(jù):《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jù)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