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術合同一般包括了下列幾項條款:
(1)雙方當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如姓名(名稱)、地址、聯(lián)系方式等;
(2)項目的名稱,標的的內(nèi)容、范圍和要求,履行的計劃、地點和方式,技術信息和資料的保密、違約責任等;
(3)技術合同一般包括的其他條款。
2、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四十三條 技術合同是當事人就技術開發(fā)、轉讓、許可、咨詢或者服務訂立的確立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合同。
第八百四十四條 訂立技術合同,應當有利于知識產(chǎn)權的保護和科學技術的進步,促進科學技術成果的研發(fā)、轉化、應用和推廣。
第八百四十五條 技術合同的內(nèi)容一般包括項目的名稱,標的的內(nèi)容、范圍和要求,履行的計劃、地點和方式,技術信息和資料的保密,技術成果的歸屬和收益的分配辦法,驗收標準和方法,名詞和術語的解釋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