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法治思維,應自律而不應強制。黨員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嫁娶事宜,須填報《鳳岡縣國家公職人員操辦婚嫁事宜申報登記備案表》和《鳳岡縣國家公職人員操辦喪事申報登記備案表》。城鄉(xiāng)群眾操辦婚喪嫁娶事宜,須填報《鳳岡縣村(社區(qū))群眾操辦婚嫁事宜申報登記備案表》和《鳳岡縣村(社區(qū))群眾操辦喪事申報登記備案表》。非國家公職人員違規(guī)操辦酒席或未按要求進行申報審批的,由各村(社區(qū))民委員會按照《村規(guī)民約》《社區(qū)公約》及群眾承諾書進行處理;對違規(guī)操辦酒席收受的禮金一律沒收并上繳國庫,操辦酒席用具全部沒收。黨政機關可以對黨員干部作出這樣的規(guī)定,但不能將同樣的規(guī)定放在老百姓身上。對于政府機關來講,法無授權不可為。而對于老百姓來說,則是法無禁止即可為。老百姓自己擁有消費自由,政府無權限制老百姓的這一權利。黨政機構在制定政策時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能用對領導干部的要求來要求所有的社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