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和離職的流程是:
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三十天、試用期提前三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領取離職手續(xù)表。人事行政部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了解其離職原因并做記錄。
2、按照離職手續(xù)表辦理相關手續(xù):
(1)、離職員工將離職手續(xù)表交部門負責人簽字。部門主管以上崗位需經總經理簽字。
(2)、由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的助理向離職員工收回工作證,員工手冊,工作服,辦公用品,確認上交無誤后由助理簽字確認.
(3)、由財務部檢查離職員工與公司在財務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項,出差報銷),如有拖欠當場清還,無拖欠則由財務部在離職手續(xù)表上簽字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