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的借款,也就是說這種債務是屬于一個人的,配偶沒有義務為其承擔。但如果債權人有證據(jù)能夠證明這筆債務是用于婚后生活的除外;
2、 在婚后發(fā)生的債務,但夫妻雙方經(jīng)過約定由個人承擔的債務。但如果約定的目的是為了逃避債務則不被法律認可,并且夫妻間的這種約定僅對雙方產(chǎn)生效力,對債權人沒有效力;
3、 一方?jīng)]有經(jīng)過另一方同意的就資助沒有義務撫養(yǎng)的親屬的債務;
4、 一方?jīng)]有經(jīng)過另一方的同意,就自己籌資經(jīng)營活動的,并且取得的收入沒有用到家庭生活中的,因為經(jīng)營失敗而負的債務屬于個人債務;
5、 一方以個人的名義借款的,并且另一方能證明其確實是與債權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
6、 夫妻之間實行分別財產(chǎn)制的,一方在對外借款時債權人也知道其約定的;
7、 其他的應當被認定為個人債務的:夫妻中一方因為滿足自己而欠下的債務,即不用于家庭生活的債務;夫妻中一方因為侵權而應當承擔的債務,如果其侵權結果使得家庭受益的,則為共同債務,侵權結果使得家庭利益受損的,則為個人債務;夫妻中因為違法而欠下的債務;夫妻中有一方因為非法經(jīng)營而欠下的債務,另一方不知情或者知情但明確反對的應當為個人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