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搶劫爆炸物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應當包括:
1、主觀上行為人具有行為的故意;
2、客體為公共安全和公民的人身權利;
3、主體為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4、客觀上為對槍支、彈藥、爆炸物的所有者、持有者或保管者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將槍支、彈藥、爆炸物搶走的行為。
二、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
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的,或者搶劫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盜竊、搶奪國家機關、軍警人員、民兵的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