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辭職當月是否交社保要根據(jù)具體情況而定。具體是要看離職的時間,要是離職時間在繳納社保之后就需要交社保。許多公司有自己關于離職當月社保繳納問題的規(guī)定,大部分公司都是以15號為節(jié)點:15日之前辭職,那么當月減員,公司不予繳納社保;15日之后辭職,那么次月減員,一般公司會給繳納社保。
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guī)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shù)?,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