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項權證直接換房產證是否可以 他項權證直接換房產證是否可以貸款
2023-11-22
更新時間:2023-11-22 00:08:09作者:佚名
一、刑法對非法供應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定罪標準是怎樣的?
《刑法》中沒有非法供應血液制品事故罪,非法供應血液制品罪和采集、供應血液、制作、供應血液制品事故罪是兩個不同的罪名。
《刑法》
第三百三十四條 【非法采集、供應血液、制作、供應血液制品罪】非法采集、供應血液或者制作、供應血液制品,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采集、供應血液、制作、供應血液制品事故罪】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采集、供應血液或者制作、供應血液制品的部門,不依照規(guī)定進行檢測或者違背其他操作規(guī)定,造成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后果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非法供應血液制品罪的審查起訴內容有哪些?
(一)犯罪事實、情節(jié)是否清楚,證據(jù)是否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
(二)有無遺漏罪行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
(三)是否屬于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無附帶民事訴訟;
(五)偵查活動是否合法。
三、涉嫌非法供應血液制品罪逮捕嫌疑人的條件有哪些?
(一) 有證據(jù)證明有犯罪事實;
(二) 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三) 采取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fā)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在司法實踐中,供應血液制品需要經過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準,經過批準以后也應該按規(guī)定進行檢測,如果沒有進行檢測,比如血液中含有傳染病病毒,供應這樣的血液制品,會造成特別嚴重的后果,如果是非法供應血液制品,性質是非常惡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