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罪遼寧立案標準是怎樣的(沈北尋釁滋事案件)
2023-11-12
更新時間:2023-11-12 17:41:42作者:佚名
1、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轉發(fā)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造成被害人或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后果的。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其他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
2、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
網絡誹謗罪是指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故意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并且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侵犯的對象是自然人。在互聯網背景下,網絡誹謗事件日益增多,因此網絡誹謗罪也因此孕育而生。網絡誹謗嚴重擾亂了正常網絡秩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廣大網民的思維習慣。
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fā)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246條第1款規(guī)定的“情節(jié)嚴重”,可構成誹謗罪。行為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jié)嚴重的,應當立案。誹謗罪是情節(jié)犯,行為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jié)嚴重”的程度,才構成誹謗罪,予以立案追究。
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fā)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后果的;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其他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司法解釋對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行為構成誹謗罪的標準,規(guī)定了較為嚴格的“門檻”。行為人如果實施了誹謗行為,但不符合規(guī)定的“情節(jié)嚴重”情形的,也不能認定為誹謗罪。
眾所周知,隨著網絡的發(fā)展,利弊共存。其中利用網絡散布謠言,誹謗他人的行為時有發(fā)生。其實當這種言論達到了一定影響力的時候,就構成了犯罪。這就是誹謗罪,主要是指行為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jié)嚴重的會受到相關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