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拘留可直接批捕嗎?(刑事拘留沒有批捕)
2024-06-16
更新時間:2024-06-16 07:32:27作者:佚名
一、偷稅漏稅罪300萬怎么處罰?
偷稅漏稅罪300萬將會按照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來處罰。偷稅漏稅是屬于數(shù)額較大的情形,如果偷稅漏稅的金額占應申報稅務的10%,就會構成逃稅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一條 【逃稅罪】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shù)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shù)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jīng)處理的,按照累計數(shù)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jīng)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nèi)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二、偷稅漏稅具體的處罰方式是什么?
對自然人偷稅并處罰金
針對偷稅犯罪行為的貪利性特征,對自然人犯罪主體在各層次量刑幅度內(nèi),除規(guī)定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自由刑外,一律規(guī)定了“并處偷稅數(shù)額五倍以下的罰金”。其立法精神是,主刑和附加刑必須同時判處,不具有選擇性,以防止偷稅人在經(jīng)濟上占便宜。
對單位犯偷稅罪采取雙罰制
即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同時對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條的規(guī)定處罰。在司法實踐中、對單位判處罰金后,一般對單位的責任人員只判處自由刑,而不再并處罰金,這種作法是否符合立法精神,尚有待進一步討論。
在當代的社會涉及到稅收方面的問題,我們國家是非常的關注的,畢竟按照法律中的規(guī)定依法納稅是公民必須要盡到的一項義務,因此不管是自然人還是單位,如何采取一些非法的手段,偷稅漏稅都將受到懲罰,情節(jié)嚴重的,有可能會按照刑事處罰措施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