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jīng)五場訴訟,從高院判例來看空掛戶外嫁女能否獲得補償
2023-08-09
更新時間:2023-08-10 00:08:01作者:未知
會被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會根據(jù)情況加重處罰,依據(jù)我國刑法的規(guī)定,對重婚罪的犯罪分子可處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重婚是屬于無效的婚姻之一。
構成要件的內(nèi)容為,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1、行為主體分為兩種人:一是重婚者,即已有配偶并且沒有解除婚姻關系,又與他人結婚的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子有妻、女子有夫,而且夫妻關系處于存續(xù)期間。這種夫妻關系既包括經(jīng)過合法的登記結婚而形成的夫妻關系,也包括事實上形成的夫妻關系。二是相婚者,即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人。后一種主體就其本身而言,并沒有“重婚”,但從重婚關系的整體來看,這種主體仍然是重婚的一方,在性質上與重婚者的行為完全相同,故我國刑法明文規(guī)定這種主體構成重婚罪。
2、實施重婚行為。
例如,重婚者又和第三者登記結婚,或者相婚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登記結婚;重婚者又和第三者建立事實婚姻,或者相婚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建立事實婚姻(可稱之為事實重婚)。有爭議的是后一種情況。以往承認事實婚姻,故事實重婚也成立重婚罪事實重婚關系的存在,侵犯了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有必要認定為重婚罪。另一方面,事實婚姻是否有效與事實婚姻是否構成重婚罪并非同一議題;任何重婚罪中至少有一個婚姻關系無效,不受法律保護;要求兩個以上的婚姻關系均有效才構成重婚罪,有自相矛盾之嫌。當然,不能擴大事實婚姻的范圍。一般的同居關系、包養(yǎng)關系等不被民眾認為是夫妻關系的情形,不能認定為事實婚姻。
婚姻自由是我國《民法典》的一項基本原則,包括結婚自由、離婚自由和不結婚的自由。結婚自由是男女雙方締結的自由,即男女雙方必須完全自愿且意思表達真實,不容許一方對另一方進行強迫、欺騙或者乘人之危,不容許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予以強迫和非法干涉。同時結婚必須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
重婚是對我國婚姻制度的嚴重沖擊,針對于重婚行為我國是不認可這一段婚姻的,因為我國的婚姻制度是屬于一夫一妻制度,如果一個人有兩段婚姻的話,那么其中的一段婚姻肯定是屬于無效婚姻。并且是不受法律所進行承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