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離婚的瑕疵如何處理?(離婚登記無效)
2023-02-07
更新時間:2023-01-30 10:05:48作者:佚名
一、一般詐騙罪開庭會判多久
一審法院的正常審理期限(一般為2個月,至遲不超過3個月,特殊情況例外),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第一百五十八條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qū)的重大復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二、詐騙罪立案后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1、受騙之后,到警察局報案,警察會根據受騙財物數額大小作出決定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立案后,公安機關對報警人進行口供錄取,了解情況,之后會收集證據,進行調查。最后確定犯罪嫌疑人,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傳訊詢問,若犯罪嫌疑人不配合,會進行拘留審訊,這種情況是要掌握足夠的證據之后,犯罪嫌疑人承認犯罪,公安機關便將案件移送檢察院,由檢察院審查。
2、檢察院審查之后,認為本案可以直接提起公訴的,便向法院提起公訴;若認為本案證據有瑕疵,但確實可以提起訴訟的,將案卷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之后再提起公訴;若是由受害人直接提起控告的,檢察院認為不予立案的,會字15日內向受害人送達不予立案通知書,告知受害人不予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據。如果受害人不服不予立案決定的,在收到通知書后10日內向檢察院申請復議。檢察院受理復議后,會進行認證的調查,給予受害人一個答復。
詐騙罪只要開庭之后一定要及時的處理,但會多久可以判決是沒有具體的規(guī)定,走簡易程序的會在三個月內處理完成;如果是走普通的程序會在六個月內處理完成,對于不同的案件所存在的處理方式就會不一樣,因此所使用的時間也會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