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但不需賠償?shù)膸讉€情形有哪些?
2023-10-02
更新時間:2023-10-02 05:07:14作者:未知
一、遺囑公證后繼承什么時間開始?
對遺囑進行公證的,被繼承人死亡后,繼承人可以直接按遺囑約定繼承遺產(chǎn)。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的,按照協(xié)議辦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chǎn)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yǎng)父母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yǎng)兄弟姐妹、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二、如何撤銷公證遺囑?
(一)撤銷公證遺囑的條件:
1、當事人必須親自向公證處提出書面或口頭申請;
2、當事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必須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并未受到任何人的脅迫誘使;
4、撤消變更公證遺囑的原因真實、明確、清楚。
符合上述條件的當事人要求撤銷變更公證遺囑時可向有管轄權的公證處申請辦理,公證處應及時受理辦結(jié)。
(二)撤銷公證遺囑是指遺囑當事人對本人所立并經(jīng)公證的遺囑全部內(nèi)容予以撤銷,而并非對遺囑公證書予以否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暫行條例》第五十六條之規(guī)定,撤銷公證書的前提應當是公證處發(fā)現(xiàn)已發(fā)出的公證書有不當或錯誤時才能予以撤銷,換言之,即公證書的內(nèi)容違背真實性合法性原則時應當予以撤銷。
(三)如果遺囑公證書并未出現(xiàn)以上情況,對該公證書予以撤銷實為不妥,應當以撤銷遺囑聲明書方式辦理為宜,在聲明書當事人應闡明因何原因?qū)δ衬昴吃履橙赵谀彻C處所立遺囑(引用公證書編號)現(xiàn)予以撤銷,當事人對該聲明內(nèi)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并在聲明書上簽名按指紋,然后公證處對聲明書予以公證。
(四)遺囑人申辦遺囑公證和撤銷公證遺囑都是當事人的權利在兩個不同階段的體現(xiàn),當事人并無過錯,公證處也無過失。若以撤銷遺囑公證書的方式來撤銷公證遺囑使人誤認為當事人或公證處有過錯或過失,也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暫行條例》和《公證程序規(guī)則》的規(guī)定。
綜合上面所說的,遺囑公證之后不是馬上就可以繼承遺產(chǎn),而是需要被繼承人死亡了之后才會開始,在繼承遺產(chǎn)時就需要按法律所規(guī)定的條款來,只要有遺囑而且還是經(jīng)過公證的,那么就必須要按遺囑來進行分配,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