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東莞碩士研究生考試考生須知(東莞招生辦研究生考試考點2021)
2022-12-18
更新時間:2022-12-18 22:58:24作者:未知
?緩考規(guī)定:
臨時有傷病,具有區(qū)(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的考生,可申請緩考,由區(qū)(縣)教育局中考體育考試領(lǐng)導(dǎo)小組另行安排時間組織考試;緩考時間在5月10日前,各區(qū)(縣)集中一次性補考。
對到補考時間仍無法參加考試的考生(含考試過程造成肢體損傷而無法繼續(xù)考試的考生),由本人提交臨時傷病棄考申請,家長簽名確認(rèn),由所在學(xué)校審核公示,報區(qū)(縣)教育局中考體育考試領(lǐng)導(dǎo)小組審批同意后,可免考體育,其體育項目考試成績按滿分的25%(14分)計入中考體育考試成績。
?溫馨提醒:
已完成一項體育項目考試的臨時傷病考生,可做出如下選擇:一是選擇已完成項目考試實際得分計入中考總分;二是選擇已考項目成績作廢,其體育項目考試成績按滿分的25%(14分)計入中考體育考試成績。
區(qū)(縣)教育局應(yīng)于3月5日前將申請免考、擇考考生材料匯總、造冊送市招生辦備案;臨時傷病考生《匯總表》于5月14日前報市招生辦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