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語面試自我介紹 日語面試自我介紹簡單
2023-09-23
更新時間:2023-09-23 21:02:42作者:佚名
國家助學
一、學前教育階段
按照平均每人每年 1000 元的標準,對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中原建檔立卡家庭子女、城鄉(xiāng)低保家庭、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子女、孤殘兒童、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軍人和警察子女及其他經濟困難家庭子女予以資助。
對公辦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在校生中殘疾兒童,免收保育教育費,具體標準由各地確定。免除部分由當地財政部門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足額撥付到幼兒園。
二、義務教育階段
按照小學平均每人每年 1000 元的標準,初中平均每人每年 1250 元的標準(其中,原建檔立卡家庭學生和低保家庭學生資助標準為 2000 元/人·年),對經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批準設立并備案、實施義務教育的全日制公辦學校和非盈利性民辦學校(含義務教育階段的特殊教育學校)中原建檔立卡家庭學生、孤殘學生、城鄉(xiāng)低保家庭、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或持《特困職工證》家庭的學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軍人和警察子女、少數民族家庭及其他經濟困難家庭子女予以資助。
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全部免除學雜費和課本費。
三、普通高中階段
按照平均每人每年 2000 元的標準,對普通高中學校中原建檔立卡家庭學生、孤殘學生、城鄉(xiāng)低保家庭、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或持《特困職工證》家庭的學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軍人和警察子女、少數民族家庭及其他經濟困難家庭子女予— 2 —以資助。根據 2016 年下半年出臺的政策,為普通高中原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非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孤殘學生、城鄉(xiāng)低保家庭學生、特困救助供養(yǎng)學生)免除學雜費。免學雜費標準按當地政府及其物價、財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學費標準執(zhí)行(不含住宿費)。
市本級對上述學前教育階段、義務教育階段、普通高中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分“一般困難、比較困難和特別困難”三檔進行資助:
對“父母下崗(失業(yè))”、“父母離異導致家庭經濟收入明顯下降”、 “父母殘疾” 、“少數民族家庭經濟困難”、“因災、因禍突發(fā)情況導致家庭經濟困難”、“家庭經濟困難的農村留守兒童”、“困難職工家庭”等家庭經濟一般困難學生,按照省定基本標準資助。
對“原建檔立卡戶子女”、“城鄉(xiāng)低保家庭、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子女”、“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軍人和警察子女”、“殘疾學生” 、“特困救助供養(yǎng)”和“其他困境兒童”,按照省定基本標準的 150%資助。
對“孤兒”、“學生本人或父母因當年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額醫(yī)療費用(10 萬元以上)”、“家庭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或突發(fā)性變故造成人身及財產重大損失的”等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按照省定基本標準的 400%資助。
四、中職教育階段
1.國家助學金
對中等職業(yè)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yè)學生和非涉農專業(y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以及中等職業(yè)教育三年級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照每生每年 2000元的標準發(fā)放國家助學金。
2.國家獎學金
對全日制中等職業(yè)學校二年級(含)以上學生中學習成績優(yōu)異、技能表現突出的學生進行獎勵,獎學金標準每生每年 6000 元。
3.免學費
對中等職業(yè)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公辦中等職業(yè)學校非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生中涉農專業(yè)學生免除學費。
五、高等教育階段
1.一次性生活補助
對考上大學(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等同于低保、特困家庭(持有民政部門頒發(fā)的《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救濟證》、《特困居民證》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救濟證》(上述證件必須在有效期內))子女,在入學時給予不低于2000 元的一次性補助。
2.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國家開發(fā)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fā)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此項貸款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qū))辦理,全日制普通本??茖W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預科生)每人每年申請的貸款額度不低于 1000 元,最高不超過 16000 元,全日制研究生申請貸款額度上限為 20000 元,主要用于解決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問題。學生在讀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
學校助學
幼兒園要從學校事業(yè)收入中提取 3%-5% 比例的資金,用于減免收費、提供特殊困難補助等。
普通高中要從事業(yè)收入中足額提取 5% 的經費,用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學費減免、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方面的開支。
社會助學
悅達·胡友林慈善基金會每年對全市 200 名重點高中品學兼優(yōu)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資助,發(fā)放助學資金 3000 元/生·年,并對受助學生中當年高考前十名再獎勵5000 元/生。鹽城市仁禾中衡教育基金會、鹽城市金貿教育基金會每年對全市高考和中考取得優(yōu)異成績的師生進行獎教助學,總金額 200 萬元。
應急資助和獎學獎優(yōu)
1.應急資助對象及資助金額
市直學校、幼兒園在籍學生當年突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家庭變故(如遇到重大車禍、自然災害等),致使家庭貧困的學生。
①對患重大疾病的學生,住院治療費 20 萬元以上的一次性資助 8000 元;20 萬元-10 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5000 元;10 萬元-5 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2000 元。
②對家庭遭遇重大變故或本人遭遇重大事故的學生,一次性資助 3000—5000元。
2.獎學獎優(yōu)對象及獎助金額
市直學校已經享受國家資助,品德表現優(yōu)秀,或在國家、省、市各類比賽中獲獎的家庭經濟貧困學生。
對獲得國家級三等獎以上的家庭經濟貧困學生(必須是資助信息庫中的在籍學生,下同)一次性獎勵 5000 元,對獲得省級二等獎以上的貧困學生一次性獎勵 3000 元,對獲得市級一等獎以上的貧困學生一次性獎勵 2000 元;品德表現優(yōu)秀的家庭經濟貧困學生一次性獎勵 3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