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積分入學居住證年限分值要求 東莞積分入學居住證一年有幾分
2024-03-07
更新時間:2024-03-07 12:22:56作者:佚名
》》》東莞積分入學申請條件(最新)
申請條件符合《東莞市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第四條規(guī)定及以下條件的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統(tǒng)稱“申請人”),可選擇父或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作為“積分方”,通過積分入學方式,按學年申請入讀申請地所在鎮(zhèn)街(園區(qū))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具體條件為:
(一)年齡條件。申請人須年滿 6 周歲且不超過 18 周歲,有正常學習能力,其中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的申請人必須年滿6 周歲(計算至入學當年的8月31日,含8月31日);申請入讀小學非起始年級的申請人,必須在 6 周歲入學的基礎上符合相對應年級的入學年齡;申請入讀初中一年級的申請人必須是小學應屆畢業(yè)生。
已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申請人,不能申請留級重讀;如發(fā)現(xiàn)申請留級重讀的,將取消其申請資格。
(二)戶籍條件。申請人須為我國非東莞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含香港、澳門、臺灣戶籍)。
(三)積分方條件
1. 積分方是東莞市戶籍的,可直接按本方案為申請人提出積分入學申請。
2. 積分方是非東莞市戶籍的,其中:
(1)積分方是中國境內非東莞市戶籍的,須持本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含電子居住證);
?。?)積分方是港澳戶籍的,須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證》;
?。?)積分方是臺灣戶籍的,須持本市有效《臺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積分方是外國國籍的,須持有效護照、簽證或居留許可等證件。
外國國籍的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不適用于本方案,符合優(yōu)待政策的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含香港、澳門、臺灣戶籍)可按照相應入學政策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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