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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3
更新時間:2022-05-18 16:54:20作者:佚名
2021年4月20日,重慶市公安局關于印發(fā)《重慶市公安機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通知開始實行,此項新基準4月20日開始實行。
根據(jù)最新量裁基準,以下違章行為會被拘留:
第三十二條 ??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非營運機動車的,按照以下規(guī)定實施處罰:
(三)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第三十四條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按照以下規(guī)定實施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扣留的機動車為摩托車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五百元罰款;
(二)扣留的機動車為摩托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三千元罰款。
第三十五條???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后駕駛機動車的,按照以下規(guī)定實施處罰:
(一)所駕駛的機動車為摩托車的,處五百元罰款,可以并處三日以下拘留;
(二)所駕駛的機動車為摩托車,發(fā)生財產損失事故且負有責任的,處一千元罰款,可以并處七日以下拘留;
(三)所駕駛的機動車為摩托車,發(fā)生傷人或者死亡事故且負有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一千五百元罰款,可以并處十二日以下拘留;
(四)所駕駛的機動車為摩托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的,處一千元罰款,可以并處五日以下拘留;
(五)所駕駛的機動車為摩托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發(fā)生財產損失事故且負有責任的,處一千五百元罰款,并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六)所駕駛的機動車為摩托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發(fā)生傷人或者死亡事故且負有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二千元罰款,并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六條???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按照以下規(guī)定實施處罰:
(一)所駕駛的機動車為摩托車的,處三百元罰款,可以并處三日以下拘留;
(二)所駕駛的機動車為摩托車,發(fā)生財產損失事故且負有責任的,處五百元罰款,可以并處五日以下拘留;
(三)所駕駛的機動車為摩托車,發(fā)生傷人或者死亡事故且負有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七百元罰款,可以并處十日以下拘留;
(四)所駕駛的機動車為摩托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的,處七百元罰款,可以并處五日以下拘留;
(五)所駕駛的機動車為摩托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發(fā)生財產損失事故且負有責任的,處一千元罰款,并處五日以上七日以下拘留;
(六)所駕駛的機動車為摩托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發(fā)生傷人或者死亡事故且負有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一千五百元罰款,并處七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七條??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按照以下規(guī)定實施處罰,需要同時作出其他處罰決定的,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本裁量基準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一)事故屬于駕駛機動車造成的財產損失事故的,處一千元罰款,可以并處五日以下拘留;
(二)事故屬于駕駛機動車造成的傷人事故的,處一千五百元罰款,可以并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三)事故屬于駕駛機動車造成的死亡事故的,處二千元罰款,可以并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違法行為人積極賠償,主動消除或者減輕行為危害后果的,可以免予行政拘留處罰。
第三十八條??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按照以下規(guī)定實施處罰:
(一)事故屬于財產損失事故的,處一千元罰款,可以并處五日以下拘留;
(二)事故屬于傷人事故的,處一千五百元罰款,并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三)事故屬于死亡事故的,處二千元罰款,并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九條??違反交通管制的規(guī)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按照以下規(guī)定實施處罰:
(一)駕駛人駕駛非機動車的,處五百元罰款,可以并處五日以下拘留;
(二)駕駛人駕駛機動車的,處一千元罰款,可以并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三)駕駛人駕駛機動車,因違反交通管制的規(guī)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導致交通事故或者引發(fā)交通阻塞的,處一千五百元罰款,可以并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四十條 ?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按照以下規(guī)定實施處罰:
(一)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僅造成交通設施損害的,處一千元罰款,可以并處五日以下拘留;
(二)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財產損失事故的,處一千五百元罰款,并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三)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傷人或者死亡事故的,處二千元罰款,并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四十一條 ?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按照以下規(guī)定實施處罰:
(一)造成普通公路或者城市道路(不含城市快速路)交通阻塞距離在五百米以上未達二千米的或者造成財產損失在二千元以上未達五千元的,處一千五百元罰款,可以并處五日以下拘留;
(二)造成普通公路或者城市道路(不含城市快速路)交通阻塞距離在二千米以上的或者造成財產損失在五千元以上未達一萬元的,處二千元罰款,并處五日以下拘留;
(三)造成城市快速路交通阻塞距離在五百米以上未達二千米的或者造成財產損失在一萬元以上未達二萬元的,處二千元罰款,并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四)造成城市快速路交通阻塞距離在二千米以上的或者造成財產損失在二萬元以上的,處二千元罰款,并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