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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9
更新時間:2023-11-29 23:01:49作者:佚名
據(jù)江蘇高院2023年11月15日消息,因受賄3268余萬元、利用影響力受賄255萬元,江蘇省公安廳原黨委副書記左鎖粉于11月15日被鹽城中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300萬元。
左鎖粉獲刑14年 資料圖 圖源:泰州市人民政府網(wǎng)
江蘇高院稱,江蘇省公安廳原黨委委員、黨委副書記左鎖粉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對被告人左鎖粉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五十萬元,以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對查封、扣押在案的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江蘇高院稱,1998年至2021年期間,被告人左鎖粉利用擔任江蘇省公安廳組織教育處處長、淮安市公安局局長、江蘇省公安廳政治部主任、江蘇警官學院黨委書記等職務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職務晉升、企業(yè)經(jīng)營、工程承攬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268余萬元。
2017年至2020年期間,被告人左鎖粉利用曾任江蘇省公安廳政治部主任等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在案件處理等事項上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55萬元。
左鎖粉曾與王立科共事4年多
官方簡歷顯示,左鎖粉出生于1957年2月,江蘇金壇人。他曾歷任江蘇省公安廳紀檢組科員、正科級、副處級、正處級紀檢員,政治部組教處處長、政治部副主任等職。2001年9月,他調(diào)任淮安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06年8月同時任淮安市副市長。
2007年1月,左鎖粉回到江蘇省公安廳,任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2010年10月同時任江蘇警官學院黨委書記。
2014年5月,左鎖粉任江蘇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政治部主任,為正廳級。2016年6月,他卸任擔任了9年的江蘇省公安廳政治部主任,繼續(xù)擔任江蘇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至2017年5月退休。5年后,他被查。
據(jù)政事兒,值得注意的是,左鎖粉曾與王立科共事了4年多時間。
左鎖粉曾與王立科共事4年多
2013年,王立科由遼寧省公安廳副廳長、黨委副書記,大連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調(diào)任江蘇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2015年任江蘇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2020年10月,王立科在任上落馬。
王立科被查后,江蘇省公安廳原黨委副書記、副廳長陳逸中,江蘇省公安廳二級巡視員王永生等多人被查。
2017年5月,左鎖粉退休,2022年4月被查。
左鎖粉簡歷
左鎖粉,男,漢族,1957年2月出生,江蘇金壇人,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197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1977年9月參加工作。曾任江蘇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
歷任江蘇省公安廳紀檢組科員、正科級、副處級、正處級紀檢員,政治部組教處處長、政治部副主任;
2001年9月任淮安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6年8月任淮安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7年1月任江蘇省公安廳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副廳級);
2010年10月任江蘇省公安廳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江蘇警官學院黨委書記;
2014年5月任江蘇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政治部主任(正廳級);
2016年6月任江蘇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正廳級);
2017年5月退休
每日經(jīng)濟新聞綜合江蘇高院、江蘇省紀委監(jiān)委、政事兒
延伸閱讀
南通連續(xù)四任公安局長被查背后
江蘇省公安廳副廳長陳旭被查
又一位曾任南通市公安局局長的官員被查。
10月28日,江蘇省紀委監(jiān)委官網(wǎng)發(fā)布消息,江蘇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陳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江蘇省紀委監(jiān)委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diào)查。
陳旭從警38年,曾在鹽城市公安局、南通市公安局,以及江蘇省公安廳工作多年,擔任過南通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2019年11月任江蘇省公安廳副廳長,直至如今任上落馬。
就在一個多月前,今年9月下旬,南通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高山任上落馬。
資料顯示,2003年11月至2023年9月,近20年時間,秦劍平、陳旭、張軒、高山四人接連任南通市公安局局長。
從被查的順序看,兩年多時間,張軒(2021年2月)、秦劍平(2022年2月)、高山(2023年9月)、陳旭(2023年10月)接連被查。
四人執(zhí)掌南通市公安局近20年
秦劍平、陳旭、張軒、高山四人執(zhí)掌南通市公安局近20年,擔任“一把手”時間分別是近12年、近5年、不到一年、兩年多。其中,秦劍平在這一崗位任職時間最長。
秦劍平今年68歲,江蘇泰興人,早年經(jīng)歷豐富,曾在軍隊服役,后來在家鄉(xiāng)泰興當過水泥廠工人,縣法院書記員,縣委政法委辦公室主任,縣(市)公安局指導員、政委。
之后歷任泰興市公安局局長,泰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局長,2003年11月至2015年3月執(zhí)掌南通市公安局近12年,其間先后以副市長、市政協(xié)副主席身份兼任市公安局局長,2017年退休。
接任者陳旭今年58歲,江蘇射陽(鹽城市下轄縣)人,早年在鹽城市公安局、江蘇省公安廳工作。在省公安廳經(jīng)歷多崗位鍛煉后,2015年3月至2019年11月任南通市公安局局長。
之后,陳旭回到江蘇省公安廳任副廳長,直至如今任上被查。公開報道顯示,今年10月上旬,他還出席公開活動。
陳旭的接任者張軒,是靖江(泰州市代管縣級市)人,曾長期在無錫市公安局工作,從民警一步步升至無錫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之后任宿遷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張軒曾任南通市公安局局長
2019年12月,張軒任南通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然而任職不到一年,2020年11月即轉(zhuǎn)任江蘇省政府信訪局副廳職信訪督查專員,2021年2月官宣被查。
張軒之后,高山成為新任南通市公安局局長。高山是“70后”,江蘇沛縣(徐州市下轄縣)人。與上述三人不同的是,在履新南通前,他并未有在公安局工作的經(jīng)歷。
高山曾長期在徐州市任職,擔任過徐州市發(fā)改委主任,江蘇省新沂(徐州代管縣級市)市委書記,2021年1月任南通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直至任上被查。
官方通報顯示,張軒是四人中最先被查的官員,至今已超兩年半時間。截至目前,包括張軒在內(nèi),尚未有四人進一步的官方通報。
江蘇警界多人被查,多與王立科存在工作交集
2020年10月,時任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立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diào)查。
王立科長期在遼寧、江蘇公安系統(tǒng)工作。2013年王立科跨省到江蘇任省公安廳廳長,其間還歷任省長助理,副省長,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等職,2017年卸任省公安廳廳長。
相關通報提到,王立科從未真正樹立理想信念,從未對黨忠誠老實,參與在黨內(nèi)搞團團伙伙,為謀求個人職務晉升大搞政治投機、攀附貼靠,特權思想嚴重,生活奢靡腐敗。
通報還提到,王立科賣官鬻爵,嚴重破壞任職地區(qū)政法系統(tǒng)特別是公安系統(tǒng)的政治生態(tài),腐化墮落,大搞錢色交易,長期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
法院查明,王立科貪腐27年,他利用擔任江蘇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yè)經(jīng)營、貸款辦理、職務調(diào)整、案件辦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
王立科受賄共計4.4億。為謀求晉升,他曾多次向公安部原副部長孫力軍等人行賄,行賄共計9700多萬。法院判其死緩,死緩依法減為無期后,終身監(jiān)禁,不得減刑、假釋。
在王立科主動投案后,江蘇省委常委會曾召開深刻汲取王立科案件教訓、切實加強省委常委班子自身建設專題民主生活會。
之后,江蘇省政法各單位相繼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聚焦堅決肅清王立科流毒影響,深入開展查擺剖析,批評和自我批評,進一步明確整改方向和措施,推動隊伍教育整頓取得實效。
江蘇省委政法委、江蘇省公安廳也相繼召開了相關會議,對堅決肅清王立科等人流毒影響進行了再強調(diào)、再部署。
官方通報顯示,王立科落馬一年多,江蘇政法系統(tǒng)落馬的廳級干部至少有7人,其中多位曾在省市公安崗位上擔任過要職。
比如,曾任連云港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的王永生,曾任無錫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的趙志新,曾在宿遷和南通兩市擔任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的張軒等。
公開報道顯示,2020年10月至今,還有江蘇省公安廳大數(shù)據(jù)中心原副主任張浩鑫,江蘇警官學院副院長王巧全,江蘇省公安廳原副廳長程建東,江蘇省公安廳原黨委副書記左鎖粉,江蘇省公安廳原黨委副書記、副廳長陳逸中等人被查。其中,多人與王立科存在多年工作交集。
另外,秦劍平、陳旭、張軒、高山四人中,陳旭曾是王立科在省公安廳任職時的下屬,兩人也存在工作交集。
王立科任江蘇省公安廳廳長時,陳旭由省公安廳單位內(nèi)部安全保衛(wèi)總隊(地鐵公交安全保衛(wèi)總隊)總隊長轉(zhuǎn)任南通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在王立科任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期間,陳旭又由南通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轉(zhuǎn)任江蘇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