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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3
更新時間:2022-09-22 01:10:01作者:佚名
關于做好云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來漣返漣人員信息核查和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鎮(zhèn)(街道)、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縣直各部門,縣各有關單位:
2022 年 2 月 17 日,云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縣新增3例新冠病毒陽性感染者(確診病例1例、無癥狀感染者2例)。根據(jù)省、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要求,現(xiàn)就做好云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來漣返漣人員信息核查和健康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如下:
一、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采取多種方式,告知所有來自或途經(jīng)云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來漣人員,應在抵漣后盡快且不得超過 12 小時向所在村(居)委和單位(或所住賓館)報告;加強對云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來漣人員主動排查,做好信息登記和健康管理。自 2 月 3 日起,對與云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確診病例(含無癥狀感染者)有軌跡交叉、有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人員,落實“14+7”管控措施。
二、對 2 月 3 日后有云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縣等縣區(qū)旅居史的人員,進行 7 天(自離開云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之日起)嚴格健康監(jiān)測,強化核酸檢測(第 1、3、7 天各檢測 1 次)。
三、自 2 月 18 日起,云南省來漣返漣人員,24 小時內(nèi)進行1 次核酸檢測。發(fā)現(xiàn)有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并規(guī)范處置。
四、請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自 2 月 20 日起,于每日上午12 時前,將《云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來漣返漣人員自排情況信息表》報縣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預防控制組,聯(lián)系電話:89707567,郵箱:756324644@qq.com。請“兩站一場”、商超、賓館、景區(qū)等重點場所按要求落實好測溫掃碼等防控措施。
漣水縣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