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鏟車可以買意外險嗎(鏟車要買保險嗎)
2022-12-03
更新時間:2022-10-17 22:08:42作者:佚名
第七條 市、縣(市、區(qū))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無償施救體系和能力建設,保障必要的經費。
衛(wèi)生健康主管部門、紅十字會應當會同應急管理、教育、人力資源、交通、特種設備監(jiān)管等主管部門,編寫本地常見、易發(fā)事故施救知識和操作要點,組織各類應急救助知識和技能的宣傳、培訓。
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應當組織本單位員工開展應急救助知識和技能的普及培訓。
【條文解讀】
無償施救是一項社會事務,關系人身和財產安全。無償施救體系建設作為一項系統(tǒng)工程,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首先,各級政府要履行職責,牽頭建設無償施救體系,從制度保障、應急救護設備設施的配備及維護維修、急救網絡的完善、應急救援組織的作用發(fā)揮、應急救助知識和技能的培訓等方面加強建設。政府財政投入無償施救體系建設的經費應與當地社會經濟發(fā)展水平相一致,金華市本級財政撥付無償施救體系建設資金,除無償施救專項資金外,每年應當撥付一定經費用于應急救護知識和技能的培訓,自動體外除顫器(AED)等應急救護設備設施的配備及維護維修,民間應急救援隊伍人員培訓、器材采購、為隊員購買人身意外保險等方面。
衛(wèi)生健康主管部門、紅十字會要積極履行開展應急救助知識和技能宣傳、培訓的法定職責,負責編寫培訓教材、培養(yǎng)授課師資、建立培訓基地等工作,共同推進應急救護知識和技能的普及,與此相關的部門,要積極配合。應急管理主管部門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雀呶臉I(yè)人員的應急救護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教育主管部門要把應急救護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列入市屬大專院校、高職、中專、技工和在校中小學生課程,對低年齡段開展防溺水、防踩踏、火災逃生等應急避險知識的宣傳和培訓,在高年齡段開展心肺復蘇、創(chuàng)傷救護等方面的培訓。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要把應急救助知識和技能培訓列入職業(yè)培訓、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等人員在職培訓內容。交通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公交車、出租車及其它客運車輛司機和售票員,路面養(yǎng)護工人等人員的應急救助知識和技能的培訓。特種設備監(jiān)管部門要對特種設備安裝、維修、養(yǎng)護等人員開展培訓,提高應急救助知識和技能水平。
政府部門等機關單位、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為提高本單位(組織)人員應急救助知識和技能,應當組織本單位員工開展應急救助知識和技能的普及培訓,邀請衛(wèi)生健康主管部門、紅十字會等單位有相應資質的應急救護培訓師進行授課。
第八條鼓勵公民學習應急救助知識和技能,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警察、消防救援人員、教師、保安、導游以及從事公共交通服務、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安全生產管理等人員,應當定期參加應急救助培訓。
【條文解讀】
應急救助是指應對突發(fā)事件進行的緊急救助。本規(guī)定里所稱的“應急救助”是一個大概念,包含了衛(wèi)生健康部門的“急救”、紅十字會的“應急救護”、應急管理局的“應急救援”等方面的內容。
掌握應急救助知識和技能是保護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手段。全社會都要鼓勵和倡導公民學習應急救助知識和技能,讓更多人掌握應急救助知識和技能,并在需要時施以援手,形成“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良好無償施救氛圍。對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易發(fā)生或遇到突發(fā)事件,極有可能進行現場施救的警察、消防救援人員、教師、保安、導游以及從事公共交通服務、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安全生產管理等人員,有義務定期學習應急救助知識和技能,并以正確的方法開展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