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8日常州無癥狀感染者10病例軌跡
2022-12-03
更新時間:2022-11-04 13:26:50作者:未知
甘肅省民政廳關于發(fā)布疫情期間全省各地社會救助申請辦理有關事項的公告
當前,全省各地疫情多點散發(fā),保障好疫情期間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是民政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和擔當。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疫情防控的各項部署要求,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暢通社會救助綠色通道,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救助措施
廣大居民群眾因疫基本生活困難的,根據(jù)實際情況可享受3個方面的救助政策,一是最低生活保障;二是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三是臨時救助。
二、救助范圍
1.受疫情影響無法外出務工、經(jīng)營、就業(yè),導致收入驟降、基本生活出現(xiàn)嚴重困難,且符合低保條件的城鄉(xiāng)居民,可以申請享受城鄉(xiāng)低保。
2.受疫情影響基本生活暫時陷入困難的家庭或個人,可申請享受臨時救助。
3.因家庭成員被隔離導致基本生活出現(xiàn)暫時困難的家庭或個人,可申請享受臨時救助。
4.受疫情影響,無法返崗復工、返崗復留、連續(xù)三個月無收入來源,生活困難且失業(yè)保險政策無法覆蓋的農民工,未納入低保范圍的,可在務工地或常住地申請一次性臨時救助金。
5.低保邊緣家庭中的未就業(yè)大學生、創(chuàng)業(yè)失敗大學生,可在戶籍地或常住地申請臨時救助。
6.因疫滯留且在住宿、飲食等方面遭遇臨時困難的人員,可申請臨時住宿、飲食、衣物等救助幫扶。
三、申請渠道
基本生活遇困群眾可通過登錄甘肅省政務服務網(wǎng)(http://www.gszwfw.gov.cn/)平臺或手機下載安裝“甘快辦”APP、“掌上民政”APP進行城鄉(xiāng)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事項申請,也可撥打救助服務電話進行救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