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養(yǎng)老保險個人賬戶可以提前提現嗎?
2023-09-25
更新時間:2023-09-25 22:49:29作者:佚名
泰安養(yǎng)老保險個人賬戶可以提前提現嗎?
當然不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guī)定,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但是萬事都有特殊情況,那哪些特殊情況下可以“取出”個人賬戶呢?
第一種情況:
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可以在其離境時或者離境后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后,應當書面告知其保留個人賬戶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關系的后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后,終止其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關系,并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第二種情況:
1.港澳臺居民在達到規(guī)定的領取養(yǎng)老金條件前離開內地(大陸)的,經本人書面申請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的,可以將其社會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2.已獲得香港、澳門、臺灣居民身份的原內地(大陸)居民,離開內地(大陸)時已經選擇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的,原繳費年限不再合并計算,可以將其社會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3.參加社會保險的外國人,在達到規(guī)定的法定退休年齡前離境的,經本人書面申請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的,可以將其社會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第三種情況:
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不符合本市養(yǎng)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但不申請延繳或轉移的,可申請個人結算(已在異地領取養(yǎng)老待遇的除外)。
第四種情況:
參加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后,其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