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美轟炸機是“第一個消滅對象”,先發(fā)制人打擊權不是美“獨享”
2023-10-21
更新時間:2023-10-21 12:18:48作者:佚名
老公意外死亡,賠償金在扣除了喪葬費用,并優(yōu)先照顧了被扶養(yǎng)人利益之后,由其直系家屬擁有,即配偶、父母、子女。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