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如何在成都買房 外地人如何在成都買房落戶
2023-02-28
更新時間:2023-02-26 16:37:10作者:佚名
借給別人錢只有轉賬記錄一般是不可以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系的,需要其他證據(jù)進行佐證。
【法律依據(j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二條規(guī)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jù)、收據(jù)、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jù)。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jù)、收據(jù)、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jù)的抗辯,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