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開設賭場罪 網(wǎng)絡跑分為什么是開設賭場罪
2024-06-05
更新時間:2024-06-05 12:15:20作者:佚名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第二款規(guī)定,開設賭場罪是指客觀上是否具有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以賭博為業(yè)的行為。
一旦賭場開始正式營業(yè),并有人實際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與開設者是否實際獲得利潤無關緊要。開設賭場的人自己參與賭博,并與賭博為業(yè)的,可以考慮以本罪和賭博罪并罰。
【法律依據(jù)】《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y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