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買房提取公積金辦理條件(長三角購房提取公積金)
2022-12-02
更新時間:2022-03-30 03:05:59作者:佚名
駕駛人在一個違法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及以上需要參加駕駛人滿分教育,《駕駛人滿分教育記錄單》有效期為3個月。疫情防控期間,對已申請滿分教育但未完成滿分教育的駕駛人,學習教育期限將統(tǒng)一辦理延長。待疫情解除恢復相關業(yè)務后,請駕駛人關注相關信息,安排學習計劃。
駕駛證清分情況
駕駛證清分方面,分為二種情況:
▲一種是被記分卻未滿12分的,如已處理并繳納完罰款,駕駛人就會在記分周期屆滿之時被清分。
▲另一種是駕駛人持有本市核發(fā)的駕駛證,且扣分滿了12分,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15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fā)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學習。其中,駕駛人也可通過“互聯(lián)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申請以現場教育或現場+網絡教育的方式參加滿分教育。
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考試??荚嚭细竦?,記分予以清除,發(fā)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xù)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如果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10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當駕駛人沒有及時處理交通違法和繳納罰款,則該記錄上所產生的記分將會被帶入到下一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