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東莞本市戶籍家庭二檔公租房申請指引
2024-03-20
更新時間:2024-03-20 12:54:51作者:佚名
2024東莞本地戶籍家庭一檔公租房怎么申請?
申請條件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應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兩種情況除外:一是申請人配偶及未年滿18周歲的子女非本市戶籍但在本市生活和居住,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二是申請人家庭成員,其戶籍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遷出本市的,可作為共同申請人。
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線4倍(即4968元)或以下;
家庭人均資產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線年標準20倍(即29.8萬元)或以下;
無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積低于18平方米;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賃住房、領取租賃補貼,未享受經濟適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優(yōu)惠政策。
保障方式
實物配租:租金標準按照不超過項目所在地同區(qū)域、同地段、同品質普通商品住宅平均租金的60%確定。具體租金由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市發(fā)展改革局及市財政局共同制定,另行公布。
租賃補貼:補貼標準上限=18元×(家庭人口數×18平方米-自有住房面積)×0.4,其中1人家庭按1.5人計算,2人家庭按2.5人計算。
若保障面積減去自有住房面積后不足27平方米的,按27平方米計算補貼;
補貼面積最高不得超過60平方米。
申請材料
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或離婚證,喪偶的需提供相關證明);
家庭自有房產(土地)申報表、不動產權屬相關材料(如不動產登記證、房產證、土地證等);
家庭成員收入情況、財產情況材料;
低保、低收入及特困家庭提供民政部門核發(fā)的相關證件;
殘疾人家庭需提交持證人員的殘疾證;
軍人家庭需提交軍人證明(現役軍人提供現役軍人證;退役軍人提供退伍軍人證;殘疾軍人提供殘疾軍人證;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提供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現役軍人家屬提供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或武裝部出具的相關證明);
其他相關說明材料。
以上規(guī)定的各類申請材料,應當提交經申請人簽字確認的復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對。
(一)關于收入情況材料說明:
有工作單位的人員,原則上需提交工資銀行流水,其他特殊情況可提供單位蓋章確認的工資發(fā)放情況說明代替工資銀行流水(內容應包括工作職位、負責工作內容、每月工資發(fā)放數額和工資發(fā)放方式等);
靈活就業(yè)的人員,需提交個人收入情況說明(內容應包括從事工作類型及基本情況、每月實際收入數額等)、微信、支付寶等當月前12個月的賬戶流水記錄;
申報沒有就業(yè)的人員,需提交微信、支付寶等當月前12個月的賬戶流水記錄;
因生育、患重病、殘疾(含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和肢體一、二級殘疾)實際未就業(yè)的,在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后,收入按實際情況認定;
在校學生能夠提供學生證(全日制)的,可視為無收入。
注意事項:上述人員除第4、5類情形外,需提交個人所得稅納稅明細。在審核中,若存疑,必要時需補充提交微信、支付寶等賬戶流水記錄。
(二)關于住房情況材料說明:
自有房產屬于危房的,需提交《全面改造檢查表》。
申請流程
各園區(qū)、鎮(zhèn)(街)政務中心提交申請資料→園區(qū)、鎮(zhèn)(街)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受理→園區(qū)、鎮(zhèn)(街)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組織公示→園區(qū)、鎮(zhèn)(街)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審核→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組織公示→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審批→保障登記。
辦事窗口
本市戶籍家庭可以在戶籍地所屬鎮(zhèn)街政務服務中心窗口遞交資料申請。
查詢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