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買房提取公積金辦理條件(長三角購房提取公積金)
2022-12-02
更新時間:2022-03-26 21:05:47作者:佚名
關于“春風行動及捐款”指標(由市民政局、市總工會、市紅十字會提供)
一、積分規(guī)則
近5年內(nèi),在本市市區(qū)參加“春風行動”、紅十字會及政府認定的慈善單位組織的慈善活動捐款,累計達1千元起計2分,每增加1千元加2分,最高10分。
備注:1.慈善捐款地區(qū)為本市(杭州地區(qū))或接受捐贈的為市、區(qū)兩級民政部門認定的慈善組織;2.慈善捐款以相關捐贈憑證或本市 “春風行動”信息管理系統(tǒng)記錄為準。
二、印證材料
1.通過“春風行動”捐款的,在市本級“春風行動”捐款的,捐款時間在2020年8月15日以前的,應出具加蓋有“杭州市送溫暖工程基金會春風行動專戶”財務章的公益事業(yè)捐贈統(tǒng)一票據(jù)(紙質(zhì)票據(jù));捐款時間在2020年8月15日以后的,應出具加蓋有“杭州市送溫暖工程基金會”財務章的公益事業(yè)捐贈統(tǒng)一票據(jù)(電子票據(jù))。通過單位捐款或在區(qū)、縣(市)“春風行動”捐款的,應提供加蓋“捐款確認章”的單位捐款明細或各地春風辦開具的相關捐贈憑證。
2.通過紅十字會捐款的,提供相應捐款憑證或由接受捐款所在地紅十字會提供的捐款存根復印件。
3.通過市、區(qū)兩級民政部門認定的慈善單位組織捐款的,提供“公益事業(yè)捐贈統(tǒng)一票據(jù)”。
其中線上受理的將捐贈憑證原件或捐贈存根復印件等拍照上傳,線下受理的提供捐贈憑證原件或捐贈存根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