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生育津貼領取條件及標準 武漢生育津貼領取條件及標準最新
2023-11-01
更新時間:2023-11-01 19:25:21作者:未知
武漢生育津貼領取條件及標準
一、領取條件
1、用人單位參加武漢市生育保險,應當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規(guī)定,從繳納生育保險費的次月起,參保職工可按有關規(guī)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新參保單位職工須在用人單位連續(xù)繳費滿6個月后,由醫(yī)保經辦機構支付給用人單位生育津貼、護理假津貼。
2、用人單位應在職工產假、護理假結束后三個月內到轄區(qū)醫(yī)保經辦機構辦理津貼申領手續(xù)。
二、領取標準
(1)生育津貼日支付標準
a、按照女職工生育或者流(引)產當月所在用人單位實際申報繳費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日計算;
b、女職工生育或者流(引)產前12個月變動工作單位的,按照女職工生育或者流(引)產前12個月內該職工工作過的各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加權平均數計算;
c、用人單位繳費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繳費時間內用人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d、用人單位未按規(guī)定據實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實際繳費金額與應繳費金額產生的待遇差額由用人單位負擔。
(2)男職工護理津貼日支付標準:
男職工護理假津貼日支付標準按照其配偶生育當月男職工所在用人單位實際申報繳費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 30 日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