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公租房申請網(wǎng)站入口是哪個 東莞公租房申請網(wǎng)站入口是哪個公眾號
2024-04-24
更新時間:2024-04-24 17:05:26作者:未知
》》》東莞公租房申請條件
?本市戶籍家庭申請條件
第一檔申請條件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應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兩種情況除外:一是申請人配偶及未年滿18周歲的子女非本市戶籍但在本市生活和居住,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二是申請人家庭成員,其戶籍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遷出本市的,可作為共同申請人。
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線3倍(即3726元)或以下;
家庭人均資產(chǎn)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線年標準20倍(即29.8萬元)或以下;
無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積低于18平方米;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賃住房、領(lǐng)取租賃補貼,未享受經(jīng)濟適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優(yōu)惠政策。
第二檔申請條件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應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兩種情況除外:一是申請人配偶及未年滿18周歲的子女非本市戶籍但在本市生活和居住,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二是申請人家庭成員,其戶籍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遷出本市的,可作為共同申請人。
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線3倍(即3726元)或以下;
家庭人均資產(chǎn)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線年標準20倍(即29.8萬元)或以下;
無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積低于18平方米;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賃住房、領(lǐng)取租賃補貼,未享受經(jīng)濟適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優(yōu)惠政策。
第三檔申請條件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應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兩種情況除外:一是申請人配偶及未年滿18周歲的子女非本市戶籍但在本市生活和居住,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二是申請人家庭成員,其戶籍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遷出本市的,可作為共同申請人。
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線4倍(即4968元)或以下;
家庭人均資產(chǎn)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線年標準20倍(即29.8萬元)或以下;
無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積低于18平方米;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賃住房、領(lǐng)取租賃補貼,未享受經(jīng)濟適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優(yōu)惠政策。
?新就業(yè)職工申請條件
申請人未滿35周歲,且在莞工作未滿5年(以由本市用人單位繳交社會基本養(yǎng)老保險累計時間計算),并在本市繳納社會基本養(yǎng)老保險;
申請時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
申請當月前12個月的家庭人均月收入(按夫妻雙方和共同生活子女計算)應低于本市當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4倍(即4968元),其中,單身不帶子女的人員按1.5人計算平均月收入,共同生活子女是指未成年或雖已成年但未具備穩(wěn)定收入來源的子女;
申請人及其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未在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人才住房等優(yōu)惠政策。
?外來務工人員申請條件
申請人在本市工作,并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證(電子居住證),累計繳交社會基本養(yǎng)老保險滿5年(以由本市用人單位繳交社會基本養(yǎng)老保險累計時間計算);
申請時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
申請當月前12個月的家庭人均月收入(按夫妻雙方和共同生活子女計算)應低于本市當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4倍(即4968元),其中,共同生活子女是指未成年或雖已成年但未具備穩(wěn)定收入來源的子女;
申請人及其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未在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人才住房等優(yōu)惠政策。
》》》東莞公租房申請流程
到各園區(qū)、鎮(zhèn)(街)政務中心提交申請資料→園區(qū)、鎮(zhèn)(街)住房城鄉(xiāng)建設(shè)部門受理→園區(qū)、鎮(zhèn)(街)住房城鄉(xiāng)建設(shè)部門組織公示→園區(qū)、鎮(zhèn)(街)住房城鄉(xiāng)建設(shè)部門審核→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shè)局組織公示→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shè)局審批→保障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