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見習單位認定指引(名單+條件+申請)
2023-03-14
更新時間:2023-03-13 21:04:21作者:佚名
煙臺公租房租金收繳指南
辦理條件:申請人與公共租賃住房所有權人或者其委托的運營單位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申請材料:公租賃住房書面合同
收費情況
費用名稱: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收費依據(jù):公租房租金
收費標準: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場租金水平的原則,確定本地區(qū)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保障性住房管理人與承租人房屋交接手續(xù)辦理程序
1、核對承租人身份證、《住房保障資格證》、租賃合同。
2、承租人有共同申請人的,核對共同申請人的身份,監(jiān)督共同申請人簽署《授權書》。
3、按合同約定代收履約保證金和首月房屋租金。
4、協(xié)助承租人辦理物業(yè)管理手續(xù)。
5、與承租人一起驗收房屋設施設備,核實水、電、氣計量表讀數(shù)及相關費用,點交鑰匙、水電卡等相關物品。
6、承租人與管理人雙方確認無誤后在《物品登記清單》簽章確認,該表由承租人與管理人雙方留存。
房屋交付時,如有證據(jù)表明房屋設施、設備不能正常使用的,承租人應當于移交房屋之日起7日內向管理人提出,否則,視為該房屋符合正常使用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