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煙臺萊陽市人才公寓發(fā)布(煙臺萊陽人才網)
2024-01-17
更新時間:2024-01-17 13:27:23作者:未知
2024萊陽市人才公寓發(fā)布:
一、配租范圍
?。ㄒ唬┚蛹倚腿瞬殴?。主要面向人才個體提供配租服務,一般2年為一個租期。配租范圍如下:
1.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的A、B、C、D類高層次人才;
2.在我市全職工作,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高級技工以上職業(yè)資格人員。全職工作指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至少2年具有法律效力的全職勞動(聘用)合同;
3.已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的畢業(yè)學年全日制大專以上在校大學生。
具體到某個樓盤的人才公寓,在實際招租時,可結合房源供應和人才需求狀況,按照“高端優(yōu)先、滿足急需”原則,在上述配租范圍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該人才公寓具體配租范圍,具體以發(fā)布的配租公告為準。
?。ǘ┒ㄏ蛐腿瞬殴?。主要面向引進人才較多、人才比較集中的用人單位,根據其對人才公寓的需求量,按幢或者單元劃定部分房源定向供應,再由用人單位面向本單位符合居家型人才公寓配租范圍的人才統(tǒng)籌配租,一般2年為一個租期。不接受個人申請。
?。ㄈA站型人才公寓。主要指通過市場化手段,面向酒店、賓館等市場主體籌集的可提供短期租住服務的人才公寓。主要面向畢業(yè)年度及擇業(yè)期內來萊求職面試的大專以上學歷高校畢業(yè)生,憑面試通知書每人每次可享受最長7天的免費住宿,每人最多可享受2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人才公寓分配范圍之內:
1.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行政區(qū)域內有住房或3年內有商品住房交易記錄(含因離婚、繼承、出售、贈與、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債務等原因的房產轉移)的;
2.本人或配偶在我市行政區(qū)域內享受過住房優(yōu)惠或住房保障政策,包括福利分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公租房、共有產權住房、限價商品房、部隊分房、萊陽市各級機關干部(職工)分房、集資建房等情況的;
3.本人因違反我市相關人才政策規(guī)定被納入不良信用記錄的。
二、配租房源
本次計劃推出人才公寓285套,其中民怡家園10套,魯花集團91套,龍大食品有限公司184套。其中魯花集團、龍大食品有限公司屬于定向型人才公寓。
民怡家園:位于萊陽市龍虎路7號,購物、交通均很方便。戶型情況:二室一廳一廚一衛(wèi),建筑面積為56-58㎡,分布于民怡家園5號樓東一單元。
魯花集團:位于龍門東路36號,購物、交通均很方便。戶型情況:二室一廳一廚一衛(wèi),建筑面積為44-77㎡。
龍大集團:位于萊陽市龍旺莊街道龍大總廠五路公交站,購物、交通均很方便。戶型情況:15號為公寓式夫妻樓建筑面積為29㎡,4號、5號樓為6層,二室一廳一廚一衛(wèi),建筑面積為74-76㎡。
三、配租安排:
居家型人才公寓以套(單間或成套公寓)為單位進行定價,由市發(fā)展和改革局會同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負責對人才公寓的市場租金進行調查測算。在限定配租面積內,A類高層次人才最長可免三個租期租金;B類、C類、D類高層次人才最長可免兩個租期租金;博士學歷(副高級以上職稱)人員最長可免一個租期租金,第二個租期租金標準按照不高于50%確定;其他承租人首個租期租金標準按照不高于50%確定,第二個租期租金標準按照不高于70%確定。超出限定配租面積部分不享受人才公寓優(yōu)惠政策,按發(fā)改部門調查測算的市場租金價格執(zhí)行。符合上述政策條件,目前仍實際在租的人員,按照“從優(yōu)不重復”原則執(zhí)行。
居家型人才公寓租金最低繳費周期為12個月,申請退租的,退租當月租金按整月收取,未發(fā)生的租金予以退還。租賃期間所發(fā)生的水、電、燃氣、采暖、有線電視、寬帶、物業(yè)費等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至少2年全職勞動(聘用)合同的駐萊高校大專以上學歷應屆畢業(yè)生,在畢業(yè)一年內申請租住居家型人才公寓的,可在限定配租面積內給予最長免半年租金的特殊優(yōu)惠政策。半年免費期滿后,繼續(xù)入住的,按照居家型人才公寓常規(guī)政策執(zhí)行。
A、B、C、D類高層次人才租住居家型人才公寓的,按照以下程序進行配租:
1.發(fā)布公告。由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根據人才公寓籌集情況,定期通過“人才煙臺”網站、人才安居微信小程序、萊陽人才之家微信公眾號發(fā)布配租公告,內容包括房源位置、數(shù)量、戶型、面積、申請條件、申請受理的時間等。
2.提出申請。由用人單位根據高層次人才住房需求情況,向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證書、申請人才公寓誠信申報承諾和授權查詢書、萊陽市人才公寓申請表及其他相關材料。
3.房源配租。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收到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經審核確定符合條件的,會同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提出人才公寓配租方案,明確人才公寓分配的戶型、數(shù)量等,反饋給用人單位和高層次人才。
4.分配公示。用人單位和高層次人才同意配租方案的,由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負責將人才公寓配租方案在“人才煙臺”網站、人才安居微信小程序公示5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正式安排配租。
5.簽訂合同。由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與申請單位、申請人、運營機構簽訂四方人才公寓租賃服務合同,辦理入住手續(xù),并將高層次人才公寓配租信息錄入煙臺市人才安居智慧服務平臺。
其他人才租住居家型人才公寓的按照以下程序進行配租:
1.發(fā)布公告。由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根據人才公寓籌集情況,定期通過“人才煙臺”網站、人才安居微信小程序、萊陽人才之家微信公眾號發(fā)布配租公告,內容包括房源位置、數(shù)量、戶型、面積、申請條件、申請受理的時間等。
2.提出申請。用人單位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通過“人才煙臺”網站或人才安居微信小程序申請注冊單位賬號,上傳社會信用代碼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實際辦公地址、辦理專員信息等材料。不申請注冊單位賬號的,則本單位人才均無法提起人才公寓申請。
3.個人申請。待用人單位賬號注冊成功后,申請人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通過“人才煙臺”網站或人才安居微信小程序進行申報,上傳申請人才公寓誠信申報承諾和授權查詢書,用人單位對申請人提報的材料進行初審,申請人和用人單位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4.資格審核。經用人單位初審通過后,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3個工作日內對申報材料進行復審,經復審確定符合條件的,納入人才安居需求庫。對存在的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駁回申請限期2個工作日內補正相關材料,逾期不予補正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5.選擇公寓。系統(tǒng)將按照《煙臺市人才公寓線上分配綜合評分表》規(guī)則,自動生成申請人人才公寓積分。申請人可查看個人符合申報條件的房源情況,并選擇其中任一公寓提出申請。被申請公寓會顯示當前申請者的積分,若申請人比當前申請者積分低,則不能就該套公寓提出申請;若申請人比當前申請者積分高,提出申請后系統(tǒng)會自動取代當前申請者。
6.系統(tǒng)比對。根據申報房源和申請人員數(shù)量進行系統(tǒng)比對,系統(tǒng)將按照積分高者優(yōu)先規(guī)則自動鎖定分配房源、生成電子合同。積分相同的,按照申請先后順序,順序早的優(yōu)先。
7.分配公示。申報時間截止后,房源分配情況在“人才煙臺”網站、人才安居微信小程序公示5天。申請人需在線確認電子合同,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未確認或不同意的,視為自動放棄該房屋承租權,該房源進入下一批房源分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正式進行配租。
8.簽訂合同。達成承租意向的,由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與申請單位、申請人、運營機構簽訂四方人才公寓租賃服務合同,繳納房租等相關費用后,辦理入住手續(xù)。
申請居家型人才公寓時應上傳或提供以下材料:
1.人才公寓誠信申報承諾和授權查詢書;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或護照等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結婚證、出生醫(yī)學證明等關系證明;
3.經有關部門確認的學歷、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等相關證件;
4.申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5.其他相關材料。
居家型人才公寓租期滿后符合條件繼續(xù)承租的,可直接續(xù)簽承租合同,不再重新履行配租程序。
定向型人才公寓實行建筑面積和配租總量控制,建筑面積控制在30—80平方米,以50平方米左右為主,每家企業(yè)申請配租數(shù)量暫定不超過50套,僅限本單位符合居家型人才公寓配租范圍的人才入住,但不限定配租面積。
定向型人才公寓以套(單間或成套公寓)為單位進行定價, 由市發(fā)展和改革局會同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負責對人才公寓的市場租金進行調查測算(若與住建部門有協(xié)議約定,以協(xié)議約定租金為準)。由用人單位采取包租方式支付租金,最低繳費周期為12個月,申請?zhí)崆巴俗獾?,租金不予退還。首個租期租金標準按照不高于發(fā)改部門調查測算的市場租金價格(若與住建部門有協(xié)議約定,以協(xié)議約定租金為準)的50%確定;第二個租期租金標準按照不高于70%確定。用人單位可根據本單位財務管理相關規(guī)定與本單位入住人才按照居家型人才公寓相關政策進行承租房屋租金 結算。租賃期間所發(fā)生的水、電、燃氣、采暖、有線電視、寬帶、物業(yè)費等費用由承租單位或承租人承擔。
租賃定向型人才公寓的,按照以下程序進行配租:
1.提出申請。由用人單位將本單位人才住房需求情況提報市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納入人才安居需求庫。
2.征集房源。由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根據各單位提報的定向型人才公寓需求情況,籌集定向型人才公寓。市場化、專業(yè)化住房租賃企業(yè)經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認定后,可掛牌作為“萊陽市人才安居公寓”專營機構,承擔萊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安居工程,提供定向型人才公寓。
3.房源配租。若籌集分配房源總數(shù)小于申請單位需求總數(shù),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研究提出定向型人才公寓分配方案。若籌集分配房源總數(shù)大于申請單位需求總數(shù),在滿足申報單位房源需求的基礎上,剩余房源可作為其他類別房源調劑使用。
4.分配公示。由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負責將人才公寓配租方 案在“人才煙臺”網站、人才安居微信小程序公示5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正式安排配租。
5.入住核查。由用人單位負責在15個工作日內面向本單位 符合條件的人才分配公寓,并將入住人員名單信息及相關材料及時上傳煙臺市人才安居智慧服務平臺備查。
6.簽訂合同。由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負責與申請單位、運營機構簽訂三方人才公寓租賃服務合同,繳納房租等相關費用后,辦理入住手續(xù)。
用人單位變更入住人員的,應當在15日內通過煙臺市人才 安居智慧服務平臺辦理變更手續(xù)。入住人員不再符合人才公寓配租條件的,應當及時騰退人才公寓。
四、退出管理
人才公寓實行誠信申報,申請人和用人單位須如實提報申請信息和材料。對弄虛作假騙取分配資格的申請人和用人單位,一經查實取消配租資格,收回人才公寓,同時計入信用記錄,納入國家和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管理,5年內取消再次申請人才公寓的資格,且不得申報我市市級人才工程或評選項目。相關工作人員在人才公寓申報分配過程中如有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情況的,將嚴肅追究責任,依法依紀給予處理。
租賃期內,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對承租人和承租單位進行不定期隨機抽查,主要包括:
1.誠信申報的相關材料;
2.人才公寓的使用情況;
3.入住人員的資格條件;
4.其他。
承租人或承租單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騰退人才公寓,已在人才公寓落戶的,應及時將戶口遷出:
1.已調離萊陽市或不在萊陽市范圍內工作和生活的;
2.用人單位為其解決住房的;
3.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人才公寓的;
4.改變所承租人才公寓用途的;
5.損毀、破壞住房,擅自裝修、改變房屋結構和配套設施,拒不恢復原狀或者不當使用造成重大損失的:
6.在人才公寓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7.無正當理由閑置人才公寓達2個月以上,或不按合同約定繳納租金的;
8.隱瞞居住人員信息或者提供虛假材料騙取人才公寓承租資格的;
9.引進簽約的人才項目自房源分配之日起6個月內無進展的;
10.違法違紀造成惡劣影響,或者觸犯刑法受到司法機關處理的;
11.其他不符合承租條件的行為。
承租單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騰退人才公寓:
1.被依法宣告破產進入清算程序的;
2.被依法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申請注銷登記的;
3.注冊地址遷出煙臺市的;
4.發(fā)生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或在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 人力資源、市場監(jiān)管、消防、社保、財稅等方面發(fā)生較大數(shù)額罰款處罰等重大違法行為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相關條件的。
若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煙臺市轄區(qū)內新購置房產的,承租人可繼續(xù)租住至原合同約定的租期屆滿,期滿后不再享受人才公寓政策。
若承租單位存在騰退人才公寓情形的,承租人員自愿個人支 付租金的,可繼續(xù)租住至原合同約定的租期屆滿,期滿后按居家型人才公寓相關政策執(zhí)行。
承租單位或承租人應當騰退而逾期未騰退或者拒不騰退所租人才公寓的,由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按照同期同區(qū)域住房市場租金的2倍計收逾期騰退公寓期間的租金。
五、聯(lián)系方式:
萊陽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0535—7212793
萊陽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負責組織申報和人才安居平臺技術支撐):
0535—722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