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暴力取證案件解釋有什么主要規(guī)定
2023-03-26
更新時間:2023-03-26 06:30:11作者:未知
(1)債權的客體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履行義務的一定行為;而物權的客體只有物。
(2)債權的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都只能是特定的人;物權只是權利主體是特定的,義務主體則是不確定的。
(3)債權無追及力,而物權有追及力。債權可因發(fā)生根據(jù)不同分為因合同發(fā)生的債權、因侵權行為發(fā)生的債權、因不當?shù)美l(fā)生的債權以及因無因管理發(fā)生的債權等;因債權人的多少可分為單一債權和多數(shù)債權;因債權人之間的責任關系可分為按份債權和連帶債權;因債履行選擇性可分4簡單債權和選擇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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