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具有房產銷售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房產銷售為主要目的,以返本銷售、售后包租、約定回購、銷售房產份額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2、以轉讓林權并代為管護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3、以代種植(養(yǎng)殖)、租種植(養(yǎng)殖)、聯(lián)合種植(養(yǎng)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4、不具有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購、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5、不具有發(fā)行股票、債券的真實內容,以虛假轉讓股權、發(fā)售虛構債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6、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實內容,以假借境外基金、發(fā)售虛構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7、不具有銷售保險的真實內容,以假冒保險公司、偽造保險單據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8、以投資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9、以委托理財?shù)姆绞椒欠ㄎ召Y金的;
10、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非法吸收資金的;
11、其他非法吸收資金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