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了給在外打工的人們行使權利的方便,在異地也是可以辦理結婚登記的。想要異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持相關證件到一方經(jīng)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去進行婚姻登記。
經(jīng)常居住地是指一方最近的連續(xù)居住超過一年的地方,住院就醫(yī)的時間除外。
二、異地結婚辦理流程:
1、男女雙方持相關證件到一方經(jīng)常居住地的民政局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結婚所需證件:
① 雙方身份證;
② 雙方戶口本。
③ 一方有離過婚的,應當帶上離婚證。
2、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異地辦理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不符合結婚條件的情況:
① 雙方或一方未達法定年齡;
② 非自愿結婚;
③ 一方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
④ 雙方系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
⑤ 一方或雙方有重婚情況。
以上幾種情況是根據(jù)我國結婚的實質(zhì)要件和形式要件總結得出的,只有排除以上幾種情況才能進行結婚登記。
相關提示:
中國人與外國人也可以在我國境內(nèi)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
地點: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
外國公民證件:護照或其他關于身份證明的證件、婚姻狀況證明、居留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