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協(xié)議離婚,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先告知戶籍民警要進行離婚后小孩戶口辦理,需要帶好申請材料:
1.到民政部門先領取離婚證;
2.孩子已上戶口,要辦理戶口遷移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y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yǎng)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3.據(jù)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nèi)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準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根據(jù)情況不同,會有差異)
4.準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