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時收費
(一)適用范圍:全部法律事務
(二)收費標準:100元-2000元/小時
二、計件收費
(一)適用范圍:一般適用于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二)收費標準:
1、刑事案件收費標準
偵查階段:500元-5000元/件
起訴階段:500元-5000元/件
審判階段:1000元-20000元/件
刑事自訴案件代理或者公訴案件被害人代理,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按上述標準執(zhí)行。
2、代理民事、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收費1000元-5000元/件
3、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收費1000元-5000元/件。
三、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一)適用范圍:適用于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二)收費標準:按下列比例分段計算累計收取律師服務費;
標的額收費標準
1萬元(含1萬元)以下1000元以下
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6%-5%
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含50萬元)5%-4%
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4%-3%
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含500萬元)3%-2%
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含1000萬元)2%-1%
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含5000萬元)1%-0.5%
5000萬元以上部分0.5%
四、上述收費標準,是代理各類訴訟案件一個審級的收費標準。未代理一審而代理二審的,按照一審標準收費;曾代理一審又代理二審的案件,二審應按一審標準減半收費;代理發(fā)回重審或再審的案件,按照一審標準收費。
案情復雜疑難或者在當地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不包括風險代理案件),收費可高于規(guī)定標準,但最高不得超過規(guī)定標準的三倍。
五、協商收費
(一)適用范圍:各類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律師提供非訴除法律服務、解答法律咨詢、代寫法律文書和擔任法律顧問等采取協商收費方式,具體收費標準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六、代理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的,風險收費的最高不得超過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