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雙方因婚姻關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履行法定撫養(yǎng)義務所負的債務。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為解決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醫(yī)療等活動以及履行法定義務和在共同生產、經營過程中所負的債務。確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債務屬于夫或妻一方的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可以從以下兩方面考慮:
一、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舉債之合意,則不論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是否為夫妻共享,該債務均應視為共同債務。
二、夫妻是否分享了債務所帶來的利益。盡管夫妻在事先和事后均無共同舉債的合意,但該債務發(fā)生后,夫妻雙方共同分享了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則同樣應視為共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