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不具有法定減輕處罰情節(jié)的認罪認罰案件,應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內(nèi)從輕判處刑罰,
2、犯罪情節(jié)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依法免予刑事處罰,
3、確實需要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的,應當層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法律依據(jù):
《刑法》第六十七條 【自首】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guī)定的自首情節(jié),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fā)生的,可以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