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殘疾賠償金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shù)×賠償年限。
2、殘疾輔助器具費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3、喪葬費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4、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yǎng)年限。
5、住院伙食補助費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shù)。
6、醫(yī)療費賠償金療費+醫(yī)藥費+住院費+其他。
7、誤工費工月收入×誤工時間。
8、護理費通事故發(fā)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shù)。
9、死亡賠償金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還有交通費、住宿費、直接財產損失費、車輛停運損失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11、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