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簽訂婚內(nèi)財產(chǎn)協(xié)議,約定婚內(nèi)個人名下債務由個人承擔。
2、不在丈夫欠債的借款協(xié)議、欠條、借款擔保書等債權文書上簽字。
只要做到了這兩點,大部分的丈夫對外所欠的不可控的債務就不用妻子承擔連帶的還款責任,從而達到了自保的目的。
3、舉證證明該筆債務自己不知情,自己沒有在相關債權文書上簽字且事后也沒有對該筆債務追認。此時,如果該筆債務確屬丈夫隱瞞妻子所借的沒有用于家庭生活的,一般不會讓妻子承擔還款責任。
4、舉證證明丈夫的該筆錢款用于其個人用途,沒有用于家庭生活,如果證明成功,也不會承擔還款責任,從而達到自保的目的。
5、舉證證明屬于丈夫的賭債等非法債務。根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賭債不受法律保護,妻子自然不用替丈夫承擔還款義務。
做好了以上幾點,丈夫欠債就不用妻子償還,從而達到了自保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