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例如,民間借貸債務人欠錢不還,債權人要怎么辦通常情況下債權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強制權的,包括扣押財產(chǎn)的行為。但這也不是絕對的,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債主可以扣押債務人的財產(chǎn)。下列兩種情況下是允許債權人扣押財產(chǎn)的:
1、按合同約定一方占有對方的財產(chǎn),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項超過約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權扣押該債務人的財產(chǎn)。應注意掌握以下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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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債權人未按合同的約定事先占有對方財產(chǎn)的,不能行使留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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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債務人的偵務與債權人依合同約定占有的財產(chǎn)無關,則不能發(fā)生留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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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債務人的債務未到履行期限,也不能扣押債務人財產(chǎn)。因為到期不履行債務,債權人權利受到侵害,才有正當行使扣押權來保護自己權利的必要性。若債務未到展行期,債務人仍有可能在此期間內履行債務,沒有扣押的必要。
2、當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財產(chǎn)物為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價值優(yōu)先實現(xiàn)自己的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