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借條跟欠條的差別(浙江借條跟欠條的差別大嗎)
2024-01-29
更新時間:2024-01-29 12:53:47作者:未知
1.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合同形式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边@里的“建立勞動關系”是指建立全日制的勞動關系,因此,當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全日制勞動關系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按照法律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如果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國務院《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這就是說,用人單位使用勞動者以后,在一個月內(nèi)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屬合法,超過一個月未訂立的,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同時規(guī)定:“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支付經(jīng)濟補償?!币虼?,用人單位不能因為是勞動者拒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而在無書面勞動合同的情形下繼續(xù)使用勞動者,而應當終止勞動關系。
2.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合同形式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九條規(guī)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xié)議”。非全日制用工是按小時確定勞動關系的一種靈活用工形式。與全日制用工相比較,非全日制用工在勞動合同的形式上也體現(xiàn)出靈活性,可以以口頭的形式訂立勞動合同。如果雙方當事人認為需要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也可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