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房產遺囑公證的程序如下:
1、自行撰寫或者委托律師代書遺囑材料。
2、攜帶遺囑、身份證、戶口簿、房產證等財產證明材料,親自前往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申請表格。
3、公證處受理后,按照公證員的指示和引導辦理。
法律依據
《公證程序規(guī)則》第十七條規(guī)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應當填寫公證申請表。申請人應當在申請表上簽名或者蓋章,不能簽名、蓋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公證法》第二十七條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
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后,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并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