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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債務人已經(jīng)支付了24%-36%這部分的利息給債權(quán)人,卻在訴訟中要求債權(quán)人返還,法院不予支持債務人的請求,相當于法院認可已實際支付的該部分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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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債務人尚未支付24%-36%這部分的利息給債權(quán)人,債權(quán)人在訴訟中要求債務人支付的,法院不予支持債權(quán)人的請求,相當于不認可尚未支付的該部分的利息。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這是針對高利貸的,超過年息36%即被認定為高利貸,超過部分利息無效,即使借款人已支付,也可以要求返還超過36%部分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