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沒簽合同、沒買社保、隨意降薪,這些以前看似平常的動作,都是違法的,企業(yè)要賠償勞動者相應的損失。一旦合法利益受到損害,只要及時收集證據,運用法律武器,就能避免吃虧。
2、遇到勞動糾紛可以直接到當地勞動局反映情況,經審查后符合規(guī)定的,勞動監(jiān)察部門會進行調查,責令企業(yè)作出改正,甚至進行處罰等。一般2個月內可以完成。維權成本幾近于無。
3、發(fā)生勞動爭議后,可選擇4種方式解決: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xié)商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xié)商→達成和解協(xié)議。
(2)當事人→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當事人不愿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xié)議后不履行的)。
(3)當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xié)議后不履行的)。
(4)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另有規(guī)定仲裁為終局裁決的情形外)。
上述步驟并非每個步驟都要經過,我國法律法規(guī)只規(guī)定了提起勞動仲裁是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前置條件,其他步驟可選擇適用。
4、雖說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了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fā)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想要證明自己的觀點需有充分的證據,如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可以出示打卡記錄、工資條、為公司代發(fā)快遞的快遞單等等作為證據。
5、聘請律師處理勞動糾紛,事半功倍。律師的專業(yè)水平對于成功解決糾紛起到很大幫助,律師函及其他文書,更是有震懾作用。
6、勞動糾紛也是有法律保質期的,過期可就不會受法律保護了。勞動仲裁申請時效要注意,勞動者在遇到勞動爭議時,要特別注意不要錯過一年的勞動仲裁時效,切忌輕易地放棄申請勞動仲裁的權利。法律不保護睡在權利上的人,遇到侵害自己權益的不良企業(yè),一定要及時維權。
7、在勞動仲裁程序中也有調解程序,要抓住調解機會,進入勞動仲裁程序或訴訟程序之后,在審理程序當中均有一個調解程序,這個調解程序也是化解紛爭的好機會。勞動者應當抓住此次調解機會,適當地退讓,積極協(xié)商處理。
8、注意保留相關證據材料,如工資條、工作證等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但是為了由被動變主動,建議勞動者在維權之前要有證據意識,注意保留對自己有利的一些證據原件,以備后用。
9、勞動者如果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裁決、不予受理仲裁決定或通知書不服的,可以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向當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目前法院是由民事審判庭依據民事訴訟程序對勞動爭議案件進行審理,實行兩審終審制。法院審判是處理勞動爭議的最終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