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同類客體是國家對公民人身權利的保護。然而本罪侵害的直接客體,一直存在爭論,有人認為是居住權,也有人認為是住宅安寧權,目前以主張住宅安寧權為多。人身權是公民不可或缺的權利,而住宅的安寧權是從屬于人身權的,是住宅內(nèi)成員特有的。公民的私人生活空間,尤其是住宅的安寧權,受法律保護,其真諦是私生活自由與安寧,因為家是私人生活的載體,是公民最安全、最隱秘、最獨立的天地,也是公民隱私權、財產(chǎn)權以及其他權利和自由的象征。住宅安寧權,是指公民享有的住宅和個人生活不受侵擾的人格權,包括個人信息的控制權、個人生活的自由權和私人領域的占有權。
2、客觀方面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實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胺欠ā笔侵高`背住宅內(nèi)成員的意愿,或者沒有法律根據(jù)?!扒秩搿敝饕肝唇?jīng)住宅權人同意、許可進入他人住宅,以及不顧權利的反對、勸阻,強行進入他人住宅。侵入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如破門而入、翻窗而入,強行闖入等等。侵入的行為可以是公開的,也可能是秘密的,但是構成本罪并不以實施暴力為必要條件?!八恕笔窍鄬ψ约憾缘?,即自己不在該住宅內(nèi)單獨或共同生活。對自己而言,親戚朋友的住宅也是他人的住宅,通過非法的手段侵入親友的住宅,也構成本罪。即使是曾經(jīng)與他人共同居住過的,如婚姻存續(xù)期間曾共同共有的住房,離婚后已經(jīng)分開另住,依法就成為他人的住宅。再如,兄弟兩人共同繼承父母的遺產(chǎn)房后,按約定分割了房產(chǎn),對哥哥而言弟弟的房產(chǎn)即為他人的住宅,反之,對弟弟而言哥哥的房產(chǎn)即為他人的住宅。考察住宅時,不僅要考察所有權,而且還要考察實際居住權,如房屋已經(jīng)租借給他人,所有權沒有轉移,但使用權已發(fā)生轉移,居住權亦已發(fā)生了轉移,所有權人非法侵入已經(jīng)出租他人居住的住宅,也應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為,違反了權利人的意思,或破壞他人住宅的安寧,而積極侵入或消極不退出,就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誤人他人住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立即退出,或者有正當理由必須緊急進入他人住宅的,不構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