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持卡人與實際用卡人不一致時信用卡詐騙犯罪主體如何認定
2023-07-13
更新時間:2023-07-13 11:36:58作者:未知
1、單位受賄罪的主體僅限于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人民團體,其他非國有性質的單位不能構成本罪。
2、國有機關、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在賬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的,才能視為非法行為。否則,上述單位接受折扣,在賬中明列,并不能以單位受賄罪論處。
3、單位受賄只有情節(jié)嚴重的才能以犯罪論處,否則只能視為一般違法、違紀行為。